宝坻银鱼

发布时间:2022-12-13     文章来源:今晚报

  金代女真人依白山黑水,水阔鱼丰,吃鱼的文化习俗久远。《金史·礼志一》记载:“鱼即横置,头在尊位”。鱼头对尊者视为敬重,这一习俗,至今还影响着“吃鱼吃虾天津为家”的天津餐桌文化。

  金代对天津地区的渔业生产状况鲜有记载。但南宋使臣周麟之在记录金主完颜亮赐宴的细节中提到了“银鱼、牛鱼各一盘”。可以推测,金代朝廷所食鱼鲜中就已经有名贵的宝坻银鱼了。

  到了明代,成为贡品的银鱼知名度更高。

  天津地界渔户多

  天津渔业资源在《新校天津卫志》卷三“土产·鲜类”中可见一斑:“鲤鱼、银鱼(十一月有)、鲫鱼、鳝鱼、鲇鱼、白鱼、羊鱼、鲭鱼、鲈鱼、鲂鱼、鳗鱼、鲞鱼、鲦鱼、燕鱼、鳢鱼、梭鱼、鲘鱼、河豚(三月有脊血有毒)、对虾、西施乳(即河豚鱼白)”以及“蟹(秋间肥美味甲天下)、蛏、鳖、蛤蜊”。

  对应渔业资源,是渔业生产状况。《天津新志》记载:“渔人驾舟出海约三百号。”有统计,沿海村庄中的渔户占当地居民数一半或更多。如大沽地区九十户居民中,渔户就有五十户。《宁河县志》题咏的《江口渔歌》写道:“忆昔乘槎过洞庭,渔灯点点映寒星。而今佩绶来东国,洒网家家集野汀。橹韵低徊江水白,榜声高下暮云青。莫言椎鲁穷川泽,鸥鹭忘机睡未醒。”描述了天津渔民撒网作业,繁忙劳作的景象。明人宋纳作《直沽舟中》诗道:“旅思摇摇嗜昼眠,舟人报是直沽前。夕阳野饭烹鱼釜,秋水蒲帆卖蟹船。”描写了诗人泛舟至天津地区看到夕阳下熬鱼做饭,贩卖螃蟹的场景。

  宝坻银鱼最知名

  天津众多渔业资源中,银鱼最为著名。“天津卫冬月出银鱼,白如脂玉,京师嗜味者美之,以配鲜笋。”南宋周麟之在《海陵外集》中就曾对银鱼有详细记载:“银鱼长尺余,比南方者尤大。”

  金代已将银鱼列为贡品。明代更是将银鱼视作珍物,进贡皇庭,有文献记载,明永乐年间,宝坻设有银鱼厂。

  明蒋一葵撰写的《长安客话》有记载:“宝坻银鱼,北人称为面条鱼,贱而倍大,出海中蛤山下,深秋霜降后溯流而上,育子诸淀中。映日望之,波浪皆成银色。人每候其至网之。县因设银鱼厂,届期中官下厂督捕进贡。”

  宝坻银鱼,学名“安氏新银鱼”,与太湖银鱼不是一个品种,是渤海湾特产。每年秋末冬初时节,在近海岸边咸水中生长至七寸长,二两余重,鲜肥满籽的银鱼,成群结队逆流进入蓟运河产卵。其中夏雾淀是银鱼洄游产子的主要聚集区,为银鱼重要产地,以至于“夏雾银鲜”被明人看作宝坻八大胜景之一。夏雾位于今滨海新区大田镇。

  银鱼体型细长,头部平扁,口部较大,背鳍和脂鳍各有一个,鱼体光滑透明无鳞,蜡白如玉,肉嫩刺软,腹内纯净不见脏腑,眼圈为金色,最为珍贵。出售时,雌雄配对,用青麻叶白菜叶衬托,白绿分明,且有一股黄瓜的清香。天津卫老话称:“两条银鱼一锅汤,一家汆银鱼,百家闻着香。”清代已将银鱼列入“冬令四珍”之一。

  明代专设“银鱼厂”

  明代宫廷饮食习俗记述翔实的《酌中志》中记载:“十二月初一日起,便家家买猪腌肉。吃灌肠……炸银鱼等。”正月“灯市至十六日……斯时所尚珍味,则冬笋、银鱼也……”由此可见,对于皇家贵族来讲,银鱼是冬季食用之珍品。

  烹制银鱼非常讲究,明代高承埏《食银鱼》一诗写道:“一束冰篸出水痕,芦台霜信蛤山根。只愁糁附油蒸惯,食法监厨试细论。”不但描写了银鱼的美味美形,还写了如何探索用更多的方式烹制银鱼。

  面对美味银鱼,就连明代才子徐渭也不能免俗,赋诗赞叹:“宝坻银鱼天下闻,瓦窑青脊始闻君。烦君自入蓑衣伴,尽我青钱买二斤。”

  为了保证银鱼按时荐新上供,明政府特地在宝坻设立了“银鱼厂”,专门管理银鱼的采捕、进献。银鱼厂由中官(宦官)管理,这些中官依仗征贡之权,胡作非为。明代盐运通判范兆祥作《夏雾银鲜》一诗曰:“潮河吞吐海潮回,宫厂黄旗压境开。弦诵喧啾无犬吠,却惊中使打鱼来。”真实写出了明代宦官催征银鱼时的情景。

  宝坻银鱼成为新税种

  宝坻银鱼厂不仅负责采捕进贡银鱼,还成了一个征税机构:既征收鱼税又征收苇网诸税。

  为了捞取更多利益,太监们随意扩大征税区域,将不出产银鱼的地方也征收银鱼税。而银鱼厂的数量也由最初的南北二鱼厂,变为“县设六厂,各渔户百七十人。”因此宝坻银鱼之贡成为了明代宝坻三大弊之一(其余两弊为工部厂、孳生马)。

  弘治十三年(1500),任宝坻知县的庄襗作诗《夏雾银鲜》:“夏雾东头海中神,银鱼霜后贡时新。大庖正可共多品,薄物何由等八珍。不知微膏终润镬,独怜脊骨重劳民。年年数苦洿池下,一尾知价几百缗。”将银鱼鲜贡视为劳民祸民之举。到万历年间,宝坻银鱼苇及门摊等税,竟然被列入全国征收的十大商业税目之一。

  银鱼名贵,得之不易。捕捞银鱼多是冬天,有时渔民要击破冰层捕捞。《银鱼冰鲜吟二首》对捕获银鱼之艰辛描绘更加细致入微:“银鱼及冰鲜,忍说宁河出。太息下网人,雪风寒透骨。”嘉靖三十六年(1557)宝坻知县胡与之作《银鱼说》,将宝坻银鱼比之富春之茶鱼:“实有类于富春之茶鱼,而居民之不安,殆有甚焉者矣。”表达了对银鱼进贡给百姓带来深重灾难的愤懑之情。

  万历十六年(1588),任宝坻县令的袁黄在《申免银鱼公移》中对在宝坻县旧设银鱼厂提出建议:绕过宝坻县,从银鱼出产地直运京师,免得路途长、手续繁杂造成银鱼损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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